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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云浮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公正性声明
日期:2021/12/14 17:59:06 
 

广东省云浮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中心、省站)是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有业务完全独立于设计、生产、使用、销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为保证本所(中心、省站)检定/校准/测试/检验工作的科学、公正、准确、满意,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特作以下承诺:

1.本所(中心、省站)检定/校准/测试/检验工作完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进行,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检定/校准/测试/检验数据科学准确。

2.本所(中心、省站)对所有委托方均持科学、公正的态度,独立开展检定/校准/测试/检验工作,在工作中不受任何的干扰,本所(中心、省站)管理层承诺不对检定/校准/测试/检验工作进行不恰当地行政干预,以维护检定/校准/测试/检验数据的公正性。

3.本所(中心、省站)管理层保证安排以确保全体员工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经济、财务及其它压力和影响,从而确保其工作质量。

4.本所(中心、省站)校准工作必须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及经批准生效的校准方法进行。检测/检验工作必须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及其它经批准生效的检测、检验方法进行。

5.本所(中心、省站)应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如果识别出公正性风险,实验室应能够证明如何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这种风险。

6.本所(中心、省站)对在检定/校准/测试/检验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承担管理责任。除客户公开的信息,或与客户有约定,其他所有信息都被视为专有信息,应予保密。

7.本所(中心、省站)人员只在本所(中心、省站)执业,不从事可能影响本所(中心、省站)公正性的产品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等一切有关活动。检测、检验人员保持独立性,不应承担样品更改的责任。

8.本所(中心、省站)工作人员不接受与职务工作有关的馈赠,不借工作之便向委托方索取礼品、钱物或压价购买产品,不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从事有损于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动。

上述声明,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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