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安办公布了我省21个地市大米镉含量抽检的情况,其中云浮市的大米产品抽检全部合格。这是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大米生产企业自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共同成果。
一直以来,市质监局从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的高度出发,采取四大监管措施督促大米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建立企业档案,登记质量安全负责人、巡查情况以及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信息,并根据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将企业分为A、B、C三级,实行动态分级监管,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二是加强巡查力度,根据大米企业的监管等级,每家大米生产企业的巡查次数在3次/年以上,巡查中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企业对大米原料进货查验情况,是否索证索票;生产场所和设备是否保持干净整洁;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工业石蜡为大米抛光等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三是加大抽检频次,每季度对全部大米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1次,重点检验重金属、农药残留等项目,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四是建立健全风险信息预警制度,在得知“问题大米”流入我省的消息后,市质监局迅速启动预案,对全市的大米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并抽样检验。经检验,我市43家大米生产企业的6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保持对大米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对于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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