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承担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管,规范检验行为,促进检验机构提高工作质量。省局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细则》的要求,组织对全省承担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39家检验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了分类考核评价。近日收悉,市质计所被评为Ⅱ类检验机构;其中评为Ι类检验机构有5家,评为Ⅱ类检验机构有24家,评为Ⅲ类检验机构有9家,评为Ⅳ类检验机构有1家。
通过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我所的产品抽样、样品管理、检验、检验结果确认、异议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质量,保证检验结果科学、公正、准确、高效。
|